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选手头部遭后车碾压伤情极为严重?环巢湖自行车赛发生摔车致多人受伤 事故发生时车速达56公里/小时

球迷活动 2026-02-26 13:39:03

从视频画面中可以看到,被超车的参赛者摔车后躺倒在地,由于事发突然,后方车手来不及做出避让反应,疑似导致其头部被碾压。此外,在事发隧道内,多名车手因受到事故波及而身体受伤、车辆受损,不得不停下休整。

一伤者躺倒在地

该视频一经发布,迅速引发骑行爱好者们的广泛关注。众多网友在视频下方留言,试图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。部分网友指责变道者,认为其变道行为过于随意,没有考虑其他参赛者的安全,存在强行挤占车道的嫌疑;但也有网友持有不同观点,他们表示,在激烈的自行车比赛中,此类变道行为尚不能简单判定为恶意行为。

5月14日,合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的工作人员证实了此次事故的发生,并表示确有参赛者在事故中受伤,但截至目前,尚未接到有人因本次事故身亡的报告。

随后,记者联系到视频中疑似头部遭受碾压的伤者友人。据其透露,伤者伤情极为严重,出现脑部多处出血、脑挫伤等情况,目前病情尚未稳定,仍昏迷未醒。

签了免责协议就该自甘风险? 律师:责任认定需多方考量

事故发生后,有不少网友提出疑问:参加此类比赛的参赛者都签订了相关免责协议,遇到此类事故是否就该自甘风险?

针对自甘风险原则的适用边界,浙江铁券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永辉律师告诉扬子晚报/紫牛新闻记者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1176条规定,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,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,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;但是,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。

在此次事故中,赛事组织者赛前应明确比赛变道等规则,如果未充分告知可能被认定存在过错。当参赛者涉及违规变道或故意对抗等行为,存在违反赛事规则的嫌疑时,施害者需承担侵权责任;但若受伤参赛者自身存在冒险变道等过错,可适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1173条“过失相抵”原则,减轻施害者或组织者的赔偿责任。

张永辉律师表示,伤者虽签署免责协议且适用自甘风险原则,但若赛事组织者未尽安全保障义务,或其他参赛者存在故意、重大过失,仍可追究相应责任。伤者家属可通过法律程序锁定赛事录像、医疗记录、现场照片等证据,综合运用保险赔付与侵权索赔维护权益。

业内人士:业余赛摔车事故时有发生 呼吁推行分级分组比赛制度

公开资料显示,环巢湖全国自行车公开赛始于2012年6月,截至2025年,此项赛事已举办了十一届。

针对此次赛事中出现的事故,自行车运动业内人士张先生认为,从视频来看,涉事变道参赛者的动作幅度有限,并无明显恶意别车迹象。此次摔车事故可能是因头部受伤的参赛者在对抗过程中,未能及时控制发力节奏,导致身体失衡而引发。

在接受记者采访时,张先生指出,近年来,自行车骑行运动迎来了爆发式增长,无论是参与人群规模,还是赛事举办体量,都呈现出井喷式发展态势。据他了解,业余公路自行车比赛中发生摔车事故并非个例。他指出,此类赛事报名门槛相对较低,主要依据参赛者年龄段进行分组,如18岁至35岁划归精英组,36岁至60岁则为大师组。同时,比赛对选手骑行平均速度设有一定标准,这也使得参赛者需面临相应风险挑战。

事发隧道内多位车手停下休整

记者调查发现,社交平台上骑行爱好者的分享内容显示,自行车比赛中的摔车意外并不少见。从擦伤、挫伤等轻微皮外伤,到骨折、脱臼等较为严重的伤情,各类案例均有出现。

多位骑行爱好者发文称曾在比赛中摔车受伤

在此背景下,张先生提出建议,希望相关管理部门尽快建立并完善选手注册积分分级制度,通过科学规划、合理组织分级分组赛事,降低业余自行车比赛中摔车事故的发生概率,为广大骑行爱好者营造更安全、有序的竞赛环境。

来源:扬子晚报/紫牛新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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